一名臺灣設計師講過一個笑話:他開車載著五歲的孩子到郊外玩,等紅燈的時候,小孩一直在車窗上重復這樣的動作食指和拇指不斷分開捏合。起初設計師覺得很奇怪,然后發(fā)現車窗外的電線桿上有一只小鳥,他恍然大悟:孩子想把小鳥放大看個清楚。
這似乎是喬布斯給這個時代帶來的變化。iPad誕生以后,我們在這個移動終端上刷新自己的閱讀體驗:輕劃屏幕即可翻頁,點擊分享就可找到同好,定制雜志可以只看自己喜歡的內容,電子雜志不是紙本雜志的電子化,而變得好玩、好聽、甚至好吃……回想我們第一次使用那些軟件的感覺,那時是否曾經驚呼:“哇,竟然還可以這樣!”閱讀不再是一件“端著”的事,而是變得舒適,甚至幽默。
這自然不是喬布斯一人的功勞。每個成功的應用軟件都需要一個成熟的設計團隊,其中除了我們熟知的程序設計員、頁面設計師之外,還有和這些專業(yè)人員合作的“舵手”,專門負責研發(fā)“竟然還可以這樣”的神奇體驗。他們的職業(yè),叫做“交互設計師”。
中央美術學院設計學院數碼媒體工作室副教授、交互設計師費俊講述設計新天地無盡的可能性。
什么是交互設計
交互設計師要發(fā)現用戶潛在的渴望。真正要設計的,是那些不可言說的感受。
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交互設計的世界里,就算從沒使用過iPad等電子設備。從叫早的鬧鐘,下樓的電梯,到地鐵里的自動售票機……交互設計,最早來自于工業(yè)設計中的人機交互,只要人與機器互動的行為發(fā)生,我們就在享受交互設計師的成果。
隨著互聯(lián)網的發(fā)展,交互設計更多地轉向電子軟件的設計,如今交互設計也多指針對應用程序的設計,即如何讓一個應用更加好玩,更加人性化。
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手機鍵盤的演變。鍵盤曾是固定的硬件設備,那時我們格外熱愛諾基亞手機。而觸屏手機的出現讓鍵盤變成軟件,鍵盤是可變的,為用戶服務,在需要的時候出現、變化、消失。作為使用者,我們順其自然,從被動適應鍵盤到主動駕馭鍵盤。但鍵盤的這種變化并不是水到渠成,正是交互設計師促使這個改變發(fā)生。
費俊這樣解釋交互設計師的工作:“我們發(fā)現用戶的需求,然后用各種方法滿足用戶的需求。交互設計師不能依靠市場調查出的用戶需求來做事,因為這些是最低的要求,只能保證我們不犯錯,我們要發(fā)現用戶潛意識里的渴望。”所以,交互設計師通常是超級敏感的,具有很強的觀察能力,創(chuàng)造能力以及表達能力。“我們真正要設計的,是那些不可言說的……感受。”
交互設計的核心
是綜合性的“體驗”,讀者變成用戶,內容為王變成服務為王。
與閱讀有關的交互設計,必須從數字出版談起。費俊說,早期電子書出版的方式,是將紙上的文字不加改動地轉化成電子版,看似搭上了網絡的列車,但效果并不理想。讀者不接受在電腦前、在網絡上的閱讀方式,所以大多數出版社對書籍的電子化嘗試都失敗了,不光是中國,在世界范圍內也少有成功的案例。“核心原因是,這樣粗暴的方式,不關注讀者的閱讀體驗。”說到“體驗”二字時,費俊很認真,他說這是交互設計的核心。
2013年1月,著名設計師呂敬人先生在北京舉辦書籍設計研修班,在以平面設計為主的課程里,特意安排了一課,邀請費俊為青年設計師們講授交互設計。他講了5個多小時,核心是“體驗”。
“我們的設計不再是某個東西的皮囊,不僅關乎它好不好看,而是一個體驗,是在交互的過程中用戶的感受,包括外觀,聲音,觸感,味道……是綜合的體驗。”
費俊和他的團隊負責《男人裝》雜志的iPhone官方版研發(fā)工作。整個團隊的出發(fā)點是:《男人裝》的用戶需求什么?他們總結出一些關鍵詞:非嚴肅閱讀愛好者、有娛樂精神、追求刺激、在意感官體驗。
“這樣的分析和理解,讓我們架構這個產品的時候有了很清晰的定位,我們不在乎這個東西是不是雜志。這使得參與制作的團隊沒有限制。”費俊說,“如果一定要有個限制,就是必須好玩。”
他讓封面女郎動起來。讓讀者不但看到封面上的她,還看到她拍攝時的樣子,吃飯的樣子,生活里的樣子。“讓圖片動起來就是讓內容有生命。”費俊這樣解釋。
他設計了專屬于《男人裝》的攝像頭模板。只保留《男人裝》的Logo和封面標題,每個照相的用戶都可以在拍照后生成屬于自己的封面照片,并直接共享。“這樣讓大家都能體驗到這本雜志。”
他設計了一個有點詼諧的游戲。某品牌服裝的廣告,女郎身著一條大裙子,裙擺輕輕飄動。費俊在課堂上展示了這個游戲的玩兒法:把嘴靠近屏幕,吹一下然后會看到,裙角越飛越高,在風中飄揚。“雜志的內容不僅是用來看的,還可以被使用,被玩。”
費俊認為,交互設計實現了這樣的轉變:讓讀者變成用戶,從內容為王變成服務為王。而交互設計師的工作,從滿足單一的閱讀需求,變成滿足多維度的用戶需求。不過,服務為王并不是不要內容,而是需要擴展內容。
應用交互設計的書籍
交互設計的前提是不損害閱讀,而不是讓一切都動起來
費俊在研修班上展示了國外書籍應用交互設計的優(yōu)秀作品,以繪本為主:《Morris》講了一個愛書人與書的親密故事。主人公曾經擁有一間圖書館,一天晚上大風把圖書館吹塌,各種書籍散落一地。用戶可以通過點擊,了解散落書籍的內容梗概。故事的結局是愛書人找回了自己的書想看到這個結局嗎?設計師在這里加入了交互的元素:需要用戶一本一本把書拾起來還給故事的主人公。
《Monster》講述了一個怪獸千方百計阻止讀書的故事,它把書封起來,釘起來,故意不讓讀者看下一頁。若想繼續(xù)看下去,就必須找到合適的工具,見招拆招。
那么,這樣的交互設計,會不會讓繪本變成動畫?
費俊在自己的iPad上打開了另一本書。“這本書叫《Opearation Ajax》,是一個革命性的繪本。”它以四格漫畫為基礎,經過交互設計之后,當翻到下一格的時候,已經讀過的部分會自動變暗,展示出多格漫畫特有的美感。“我想這樣的設計就是一個很經典的交互設計的案例。如果不是基于單一畫幅的,就會變成動畫。”費俊說。
那么,交互設計帶來的炫酷的技術和擴展的體驗,是否終有一天會讓書的內容不再重要?
費俊搖搖頭。他記得有一次,一個記者問作家閻連科,大家都去拍電視劇了,你為什么不改行?“閻連科當時說:"我認為一個作家最大的生存價值是在于:只要人類還對別人的命運感興趣,我就有我的價值和使命。"我想我們設計師也是一樣,好的擴展是要建立在好的內容之上的。”
純文學書籍可以應用交互設計嗎?費俊解釋說,交互設計師并不是要讓所有的東西都動起來,互動只是一種出路。“書依然會以內容呈現為主,可以交互的地方在于讀書筆記、和作者交流等等。”能夠進行內容擴展的地方還包括書中的注解、引用,甚至書中提及的音樂、電影。“為什么我們不能在不損害純粹閱讀的情況下,提供另一種可能的方向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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