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萬元 新疆征集旅游形象標識(LOGO)

資訊頻道 - 設計大賽 來源:中國設計在線 作者:cdo 2020-12-16

為學習貫徹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,特別是深入開展“文化潤疆”工程的具體要求,在全面實施旅游興疆戰(zhàn)略指引下,推動疫情過后新疆旅游快速全面復蘇和振興,增加新疆文旅的品牌內涵、文化密碼,結合自治區(qū)旅游發(fā)展大會精神,集中力量打造“新疆是個好地方”獨特旅游品牌,提升新疆旅游的整體形象,12月1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文化和旅游廳面向全球啟動公開征集新疆旅游形象標識logo)活動,有關事宜如下:

一、征集內容

新疆旅游形象標識logo

二、征集對象

各界機構與個人

三、征集時間及進程

1、征集時間自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24:00截止;

2、作品評審:2021年2月1日-2月28日,專家初審、復選、終審采用;

3、獎勵發(fā)放:2021年3月31日前。

四、征集要求

1、能準確反映新疆旅游資源特色,充分展現(xiàn)新疆旅游的魅力特質。設計創(chuàng)作要求與新疆文化和旅游特色相輔相成,通俗易懂、寓意深刻,視覺形象鮮明、認知度高,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認同。

2、由圖形、文字、英文等要素組成,簡潔明快、富有美感、創(chuàng)意新穎,易于宣傳推廣和視覺識別,具有強烈的視覺感染力和傳播沖擊力,適合長期在各類媒介應用和推廣傳播。

3、設計方案及說明:提供作品平面設計稿及效果圖,包括可供編輯和輸出的電子源文件,格式為JPG或TIF的圖形文件,以及字體等其他可能影響再次編輯、輸出質量和樣式的文件,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,每件應征作品必須提交完整150字以內設計說明。作品須附上設計者姓名及個人簡介、聯(lián)系方式。

4、作品可以紙質資料或電子郵件的方式提交。

5、具有完整知識產(chǎn)權,不得與其他旅游標識logo)雷同或相似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。

五、評選流程

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文化和旅游廳成立由藝術設計院校專家教授、設計界精英、商標法律專家等組成的評選委員會,評選委員會組織初選、復選、產(chǎn)生評選結果。

1、初選:由評選委員會本著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進行初審,選出新疆旅游形象標識logo)作品20件進行復選。

2、復選:由評選委員會對復選的20件作品進行評審,選出3件入圍作品并進行獎勵。

3、采用:最終由評選委員會終審,確定采用作品并進行獎勵。獲獎結果通過相關媒體對外公布。

六、獎項設置

新疆旅游形象標識logo

采用獎1名:獎金60000元/名(稅前)

入圍獎2名:獎金5000元/名(稅前)

七、投稿方式

地址:新疆烏魯木齊市經(jīng)開區(qū)玄武湖路1097號愛地中心2401 (郵編:830000,郵件主題或信封正面請注明“新疆旅游形象標識(logo)+設計者姓名”字樣。)

電子郵箱:xjlylogo@163.com

聯(lián)系人:蘇利亞 龍興群

咨詢電話:0991-4617020

八、知識產(chǎn)權

1、所有獲獎應征作品的著作權及相鄰權等一切知識產(chǎn)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。主辦單位有權對獲獎的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、開發(fā)、修改、授權、許可或保護,未經(jīng)允許,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。

2、應征作品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權由投稿人負責,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,如因此給主辦單位造成損失,投稿者應承擔賠償責任。

3、應征作品在評選結果公布前不得重復參加其他相關評選活動,作品因重復投稿發(fā)生的法律糾紛,由該作品投稿者承擔。

九、注意事項

1、如出現(xiàn)應征作品多個相同的情況,按時間順序選用最先送達者的作品。

2、所有應征作品投稿概不退還,創(chuàng)作者請自留底稿。

3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文化和旅游廳對本次活動規(guī)則有最終解釋權,凡投稿者均視為認可本通知內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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