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000元 潮州市征集潮州美食城市形象Logo與宣傳口號

資訊頻道 - 設計大賽 來源:中國設計在線 作者:cdo 2021-03-01

    山海環(huán)繞,造就了潮州美食的天下好味。當時代賦予潮州美食“最好的中華料理”這樣的贊譽,作為潮州文化中獨特而重要的一部分,潮州美食文化也應有新氣象與新展望。

  當前,潮州正努力打造世界級文化旅游體驗目的地,奮力打造沿海經濟帶上的特色精品城市,把潮州建設得更加美麗。潮州美食既是潮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,也是潮州文旅的重要內涵,同時,潮州美食賦予潮人、潮業(yè)、潮城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的內涵與延展。

  潮州以美食進入全球視野,辨識度高、精準度高、文化內涵豐富的美食城市形象logo與朗朗上口的宣傳口號不可或缺。

  為展現潮州美食文化,塑造潮州美食城市新形象,關注潮州美食與人產城的和諧關系,即日起,潮州市向全球征集潮州美食城市形象logo與宣傳口號。

  一、征集內容

  潮州美食城市形象logo、潮州美食城市宣傳口號

  二、征集范圍

  面向全球范圍征集,凡具有專業(yè)能力的單位、組織、團體或個人均可參加。

  三、征集要求

  logo及口號分別征集,均要求準確反映潮州美食城市形象,彰顯潮州人文精神,充分傳達潮州城市歷史底蘊、美食文化精髓、人文風貌、產業(yè)發(fā)展,關注美食及背后的城市與人,為潮州打造世界級文旅體驗目的地,塑造良好城市形象。

  (一)logo

  1. 潮州美食城市形象logo要富有藝術性,具創(chuàng)新性,能夠凸顯潮州美食城市特質特征特色,內涵豐富,差異性強,辨識度高。

  2. 應征作品應包含美食城市形象標識的繪制形象和設計說明等內容。

 。1)美食城市形象標識設計要易于制作,便于使用,可在各種場合、標牌和載體上使用,符合不同材質制作需要。

 。2)投稿作品應附有相應的創(chuàng)意文案說明,如創(chuàng)作思路、理念和涵義等(300字以內)。

  (3)城市形象標識設計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,TIF或JPG格式;打印稿、手稿應用A4紙,圖片不小于紙幅三分之二。

  3. 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(chuàng)作品,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(fā)表過,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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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美食城市口號,要大氣簡潔、朗朗上口,具有唯一性、獨特性、延伸性和較好的文化內涵。

  2. 字數不超過20字,且投稿中須有不多于200字的創(chuàng)意闡述和淵源詮釋,沒有注釋的視為無效投稿。

  3. 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(chuàng)作品,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(fā)表過,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。

  四、征集時間

  即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24:00

  五、評選方法

  主辦方根據征集要求,組織評審團進行評審,采取初選、終審、公示、公布的方式進行。

  1.初選

  組織專家從征集作品中,遴選出20個美食城市形象logo、20個美食城市口號入圍作品。

  2.終審

  3月底組織專家進行終審得出最終結果。

  3.公示

  通過南方網、南方+客戶端、《潮州日報》、中國潮州網和“潮州發(fā)布”等主流媒體,公示結果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。

  4.公布

  最終結果將在南方網、南方+客戶端、《潮州日報》、中國潮州網、“潮州發(fā)布”等主流媒體公布。

  六、獎項設置

  1. logo

  采納獎:1名 獎金6000元

  入圍獎:5名 獎金各1000元

  2.口號

  采納獎:1名 獎金3000元

  入圍獎:5名 獎金800元

  七、投稿方式

  1.打開南方+客戶端,進入潮州頻道“潮州美食城市logo及口號征集”頁面中提交。

  2.應征作品以郵寄或發(fā)送電子郵件的形式提交的,應分別在信封正面和郵件主題注明“潮州美食城市形象標識征集”或“潮州美食城市宣傳口號”字樣。投遞電子郵件時,請以“作者姓名+手機號碼”作為郵件標題。

  投遞唯一郵寄地址:廣東省潮州市楓春路潮州日報社六樓南方日報潮州記者站。

  唯一電子郵箱:nfrbczgc@126.com

  聯系電話:(0086)0768-2299901

  3.應征作品一經送達,即視為應征者已全部知曉并完全接受本啟事。應征文件不符合本啟事要求的,應征者可于截止日期前補正。

  八、有關聲明

  1. 應征作品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,但應符合中國法律、法規(guī)和我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。

  2. 因郵寄延誤、郵寄丟失或損壞、誤寄、郵資不足、郵寄中失竊,或其它非主辦方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,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
  3. 應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權、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,由作者本人負責。所有應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,一經發(fā)現,將取消資格,如已發(fā)放獎金將原額追回。由此引發(fā)的糾紛,其法律和民事責任均由應征者承擔。

  4. 應征作品一經投稿并評選入圍,則視為應征者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對參征作品的知識產權(包括著作權、商標權),主辦單位有權對參征作品進行修改、發(fā)表,有權要求應征者將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辦方的要求修改完善,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。

  5. 本次活動不收報名費,所投稿件不退還。

  6.作品提交后將進入“審核中”狀態(tài),此時可修改內容;作品一旦審核通過發(fā)布,將無法撤回修改,請仔細檢查后再提交。

  7. 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。


  潮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

  2021年 2月25 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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